内容简介
僧格的资格考量,主要围绕受戒、持戒、犯戒、舍戒四个方面。其中,受戒是僧格的取得,持戒是僧格的完成,犯戒是僧格的毁坏,舍戒则是僧格的放弃。
一、受戒——僧格的取得
所谓僧格,是以戒为体。从本质上说,受戒就是为了获得戒体,获得成为僧人的身份和资格。
1.目前汉传地区的受戒问题
就目前现状来看,受戒普遍都比较草率。从居士戒到沙弥戒、具足戒,都存在这个现象。明清以来,受戒主要是根据明朝见月律师制定的三坛正范,及三皈、五戒、八戒的正范。其特点在于,参照大乘思想,仪式庄严隆重。应该说,这套受戒规范有许多可取之处。但我们要知道,见月律师研究戒律、撰写著述时,恰是在南山律失传的情况下。南山律虽然在唐代盛极一时,但宋代之后就失传了,直到清末民初才从日本请回。所以,见月律师制定的这些规范,和原始律藏及道宣律师制定的受戒规范,是有一定出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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