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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广超法师主讲,果逸居士笔录

分类:学佛基础

状态:已完成

更新:2010-10-11

最新:六 波 罗 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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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
【广超法师主讲,果逸居士笔录】

业力与轮回
十二因缘
三法印
四圣谛
烦恼
三皈五戒
五蕴
四禅八定
声闻果与佛果
四念处
六波罗蜜


业力与轮回

一、业的定义

    古印度语称为竭摩,梵语(Karma),巴利文(Kamma),中文翻译为“业”。
业有三种含义:一者、造作;二者、行动;三者、做事。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
印度,人们对业的解释为“做事情”。他们认为因为有欲,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
望,我们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,因为有欲向就会造业,有业故有果报。佛教用
语中的“业”特别有“造作”之意。我们起心动念,对于外境与烦恼,起种种心
去做种种行为。行为可分为身,口,意:用身体去做,用口去讲或心里在想,这
些都是行动,称为造作,也称为业。这样的一个造作过程,就会招感到将来的果
报,从果报来看它的原因,就有所谓业的因;从业的因到业的果报,就有所为的
业力,既是说由业力与外缘配合形成果报,就是所谓的业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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