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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堂集卷二 二十三祖:鹤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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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祖鹤勒尊者,月氏国人。姓婆罗门,父名千胜,母号金光。〔具如《宝林传》也。〕
尔时鹤勒告师子曰:“我今将此正法眼藏用付于汝,汝善护持,外方行化。当国有难,刑在汝身。汝受吾教而听偈曰:
认得心性时,可说不思议。
了了无可得,得时不说知。
此师灭度时,当后汉第十一主献帝十九年巳五岁矣。净修禅师赞曰:
尊者鹤勒,上德不德。
任性纵横,发言奇特。
功高三仪,名喧万国。
稽首归依,祖林搴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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