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述
    本篇由“輕人”和“謙下”兩部分內容組成。相比之下,“輕人”與“驕慢”、“自大”、“貢高”是相近的問題,而“謙下”則是與之相對治的方法。就人與人之間的道德問題而言,“輕人”較之“驕慢”、“自大”、“貢高”可謂是最為嚴重的道德問題。
    基于“輕人”和“謙下”兩部分的對應性,以及篇章結構的安排方便,故合為一篇。
    第一章輕人
    提要
    “輕人”屬于道德範疇中的一個重要問題,盡管人們深受其害,但並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。“輕人”又可稱為“輕視”、“輕藐”或“輕賤”,系指對他人不尊重的態度和方式。“輕人”表現並作用于個人與個人之間、社會不同階層之間、民族之間、宗教之間、國家之間。“輕人”的態度與行為發展到一定程度,往往導致激烈的矛盾沖突,甚至殘酷的戰爭。如希特勒自謂日爾曼人為優等人而猶太人為劣等人,因此導致慘絕人寰的種族大屠殺。現實中,因人與人之間的相互輕賤所引發的道德和相關的社會矛盾,可謂比比皆是。研習此章時宜與第二十二篇“貧富與貴賤”第三章“貴賤”相結合。
    本章由八節組成,依其內容的差別可以分為三類。第一、二節為一類,指出了被人輕賤的具體原因;第三至第七節為一類,提出了不輕賤他人的要求;第八節為一類,指出了輕賤他人造成的惡果。
    第一節六法為人輕
    在家出家,有六因緣速為人輕,何等為六?謂無義語,突入人家,貪愛他食,坐于尊處,虛說無實。如是六法※,人所輕笑,在家出家應離此法。
    ※編者注︰“六法”原經文只有五法,待考。
    《正法念處經》卷第六十,《大正藏》第十七卷353頁A26-B1行
    第二節輕他有八事
    輕他者有八事︰語來而不來;莫來而來;坐而不坐;莫坐而坐;語而不語;莫語而語;去而不去;莫去而去。
    《摩訶僧祗律》卷第二十,《大正藏》第二十二卷387頁C16-18行
    第三節不自高輕他
    不自高顯,不輕他人。
    《摩訶僧祗律》卷第十六,《大正藏》第二十二卷353頁B29行
    第四節不自贊輕他
    終不自贊毀他,有所輕蔑。
    《解深密經》卷第四,《大正藏》第十六卷706頁B12行
    第五節離慢不輕他
    若離驕慢即不輕他,不輕他故戒品具足。
    《大乘寶雲經》卷第五,《大正藏》第十六卷267頁A18-19行
    第六節技多不輕人
    雖多技術,不輕蔑人。
    《十住斷結經》卷第二,《大正藏》第十卷973頁A12行
    第七節于眾生不輕
    于諸眾生不生輕想。
    《優婆塞戒經》卷第二,《大正藏》第二十四卷1040頁C21-22行
    第八節輕人則自傷
    智者不應輕量他人,輕量他人則為自傷。
    《佛說花手經》卷第七,《大正藏》第十六卷186頁B27-28行
    略解
    第一節“六法為人輕”。此節提出了為人輕賤的六種事相,所謂“無義語,突入人家,貪愛他食,坐于尊處,虛說無實。”(編者注︰“六法”原經文只有五法,待考。)這五件事是由人的道德修養欠缺造成的。
    第二節“輕他有八事”。此節說︰“輕他者有八事︰語來而不來;莫來而來;坐而不坐;莫坐而坐;語而不語;莫語而語;去而不去;莫去而去。”這八種事表現出對他人的輕慢,故名“輕他”。在人際交往中,本節所列輕他的八事,往往也會成為遭到他人輕慢的緣由。
    第三節“不自高輕他”。此節說︰“不自高顯,不輕他人。”此說同時對自身和對他人作出了要求。“自高”與“輕他”往往是一體兩面的問題。
    第四節“不自贊輕他”。此節說︰“終不自贊毀他,有所輕蔑。”此說除表明了堅定的道德行為準則外,“自贊”與“輕他”同樣是一體兩面的問題。
    第五節“離慢不輕他”。此節說︰“若離驕慢即不輕他,不輕他故戒品具足。”此說表明只有在“離驕慢”的前提下才能做到“不輕他”。之所以最後說“不輕他故戒品具足”,是因為一切戒條的目的在于不施惡與人。如果一個人對他人能做到“不輕”,也就無從違反一切戒律了。“戒品具足”義指具足一切戒律。
    第六節“技多不輕人”。此節說︰“雖多技術,不輕蔑人。”此說對現實人生有很強的針對性。人在多技多能的情況下往往狂妄自大輕蔑于人,致使將自己變得有才無德。
    第七節“于眾生不輕”。此節說︰“于諸眾生不生輕想。”此說作為佛教對人們提出的單向道德要求,其關鍵在于“不生輕想”。在思想上對眾生尚且不能產生輕意,更何況于外在的言行上了。
    第八節“輕人則自傷”。此節說︰“智者不應輕量他人,輕量他人則為自傷。”“輕量”義同“輕蔑”、“輕視”。佛教認為一個人所具有的內在德行或善根一般人是難以察覺到的,如果輕量他人也就很容易因不尊重他人而反自傷害。佛在本生中曾作“常不輕菩薩”,對一切人皆恭敬尊重,認為一切人皆有佛性皆可以成佛。此即是“智者不應輕量他人”的最佳例證。
    第二章謙下
    提要
    “謙下”在本章中又稱為謙敬、謙恭、謙虛,其作為對治“驕慢”、“自大”、“貢高”的基本方法,突顯出佛教的人文關懷思想及倫理道德精神。世俗社會也提倡“謙虛”、“謙和”、“謙讓”、“謙卑”、“謙遜”,其對人們的道德提升產生了一定作用,與佛教相關思想頗具互補作用。從認識上看,佛教“謙下”的思想內容更加豐富、深刻。佛教將“謙恭”作為“修德之本”,更顯示出“謙下”的重要道德價值。
    本章由七節組成,依其具體內容可分為四類,第一和第二節提出了以謙下作為對待人的準則;第三節指出了謙下對提升人們道德的重要作用;第四節和第五節指出謙下是一個人道德修養的根本;第六和第七節指明了謙下其它相關的意義。
    第一節謙下于人
    謙下于人。
    《最勝問菩薩十住除垢斷結經》卷第一,《大正藏》第十卷969頁A23-24行
    第二節謙敬于人
    謙敬于人。
    《佛說未曾有因緣經》卷上,《大正藏》第十七卷577頁C13行
    第三節謙下不欺人
    不應憑恃勢力欺蔑于人,當自攝心謙下而住。
    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》卷第十六,《大正藏》第二十三卷710頁A13-14行
    第四節謙下自有德
    謙下世最上,無德乃有德,
    以彼德不稱,一切德自有。
    《菩提行經》卷第三,《大正藏》第三十二卷555頁C13-14行
    第五節謙下為德本
    謙恭卑下修德之本,輕人貴己殃禍之災。
    《出曜經•樂品》卷第二十七,《大正藏》第四卷754頁B6行
    第六節謙下不驕慢
    (一)
    謙虛下意不生驕慢。
    《大方等大集經》卷第二十二,《大正藏》第十三卷157頁C3行
    (二)
    謙下自卑除去驕慢。
    《金光明經》卷第二,《大正藏》第十六卷342頁A21-22行
    (三)
    心謙下故得無我慢。
    《寶雨經》卷第八,《大正藏》第十六卷315頁C28行
    第七節謙下除怨惡
    為人謙下不驕蔑人,功德道果日夜滋生,縛結怨惡永無根芽。
    《十住斷結經》卷第三,《大正藏》第十卷983頁A21-22行
    略解
    第一節“謙下于人”。此節說︰“謙下于人。”此說明確地表達出將人作為謙下的對象。“人”是指自身之外的一切人,絕不限于某部分人。
    第二節“謙敬于人”。此節說︰“謙敬于人。”此說與第一節所說其不同之處在于“敬”。兩相比較,如果“謙下于人”只是表明了對待他人的一種良好的態度準則,那麼“謙敬于人”則進一步表明了對待他人在謙下的基礎上須具有“敬”的態度。現實社會中,相對而言,謙下待人者多,但真正謙敬待人的則少。
    第三節“謙下不欺人”。此節說︰“不應憑恃勢力欺蔑于人,當自攝心謙下而住。”此說具有明顯的針對性。社會現實說明,人在得勢的時候很容易驕慢自大,甚至欺凌蔑視他人。佛教在此要求,即使具有某種勢力也應當保持一種謙下的心態去對待他人。
    第四節“謙下自有德”。此節說︰“謙下世最上,無德乃有德,以彼德不稱,一切德自有。”此說分為上下兩句,上句表明了謙下是最為高上的行為,能令無德的人具備道德。下句表明,在具有謙下這種不自宣揚稱贊的道德修養基礎上,能讓人自然具足一切道德。
    第五節“謙下為德本”。此節說︰“謙恭卑下修德之本,輕人貴己殃禍之災。”“謙恭卑下”在此可作為“謙下”的一種注腳。在此表明了謙下是提升人道德的根本。緊接著又對應地提出“輕人貴己殃禍之災”,正說明了“謙下”與“輕人(輕賤)”是相對應的兩個問題。將“謙下”作為提升人道德的大根大本是佛教倫理道德思想中的一大特色。
    第六節“謙下不驕慢”。此節集相關資料三條,均將謙下作為消除驕慢的先決條件。如其一說︰“謙虛下意不生驕慢。”此說中的“謙虛下意”又可作為“謙下”的另一注腳。其二說︰“謙下自卑除去驕慢。”在此充分表明,“謙下”是對治“驕慢”的方法。
    第七節“謙下除怨惡”。此節說︰“為人謙下不驕蔑人,功德道果日夜滋生,縛結怨惡永無根芽。”此說從兩個方面指出了謙下的意義︰一、“功德道果日夜滋生”,指出了謙下對人生進步的積極意義;二、“縛結怨惡永無根芽”,指出了謙下對消除人生負面問題的重要作用。“功德”之義于前已釋。“道果”義指修學佛道的結果,在此主要是指“功德”。“縛結”是“煩惱”的異名,于第八篇中已有解釋。“怨惡”義指因不謙下所招致的怨家和惡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