│根五境等之极微而成。”├色尘有此两义。故诸色法中、独取五境中之
    └示现义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色麝而名为色、以色之义胜故也。
    ┌内色“眼耳鼻舌身之五根也。是属于内身、故名内色。”
    ◎色有二种┤
    └外色“色声香味触之五境也。是属于外境、故名外色。”
    ┌显色青黄赤白之四种也。“此约小乘俱舍论说。”
    ◎色有二种┤
    └形色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之八种也。“若大乘法相、于此外加表色。如行住坐卧取舍屈伸
    等、显然可表示于人者、名为表色。”
    ┌可见有对色对者、对碍之义。
    │色法之自性、具对碍之自性、而眼可见者。青黄等之色尘是也。
    ◎色有三种┼不可见有对色具对碍之自性、而不可眼见者。声等之四尘、眼等之五根是也。
    │无对碍之自性、亦不可眼见者、无表色是也。
    └不可见无对色无对碍之自性而摄于色者、以其为有对碍之四大所生之法故也。
    行蕴
    造作于有为法之因缘、迁流于三、谓之行。故行蕴有造作迁流二义。“若约此义、余四蕴亦应名行。但余蕴虽应名行、以五蕴中、除色受想识四者、其他之有为法、通名行蕴。如下表记。
    七十五法┬有为法┬色法十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色
    │├心法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识
    │├心所有法四十六┬遍大地法十┬受──────受
    │││├想──────想
    │││└思等─┐